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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配比原則]]的一个例子就是'''固定資產的折舊''',[[固定資產]]可以貢獻[[企業]]營運的[[經濟]]效益在一[[會計]]期間以上,即使如此,其效益也會隨著時間的經過而為企業營運所耗用,也就是為了創造企業的營業收入提供其服務效益,所以依據[[收入]]費用配合原則,固定資產的成本必須在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逐期轉列為[[費用]],作為相關營業收入的減項,以計算營業損益,這個有系統的將固定資產成本轉成費用的方式,稱為'''折舊'''(Depreciation)。

==分類==
折舊的方法通常有2大類,一類稱為'''直線折舊'''(Straight-line depreciation),亦即每個會計期間[[認列]]相同[[金]]額的折舊費用,另一類稱為'''加速折舊'''(Declining/Reducing-balance depreciation),即在使用初期認列較高的折舊費用,在加速折舊法下,折舊費用將逐期减少。

==折舊的計算==
為了計算折舊,我們必須根據以下3項資資料:
#[[資產]]的成本
#資產的使用年限
#資產的殘值

*資產的成本指的就是資產的原始購入成本。
*使用年限可以分2種,一種是資產實體可以供使用的年數(Physical life),如[[電腦]]的使用年限可能達10年以上,這是機器在正常使用下因實體損耗或零組件衰竭影響的[[機器]]最大的服務年限,在正常的維護保養下資產實體使用年限可能因此增加。

資產也有所謂的[[經濟]]使用年限(Economic life),這是指資產能夠維持有效率的運作年限。如電腦設備的實際有效的運轉年限一般在3-5年左右。隨著科技的進步,執行效率高且[[價格]]便宜的新機器或設備的產生往往是資產經濟年限縮短的主因,一般而言,折舊根據的使用年限以經濟年限為主。

*殘值是指當預估年限屆滿,仍可出售的價值。資產使用的情形,科技的發展,公司對營運的未來預估都能影響,使用年限與殘值的決定。

===直線法===
(一)直線法折舊假設資產提供企業的經濟效益在使用年限都維持相同水準,故其成本轉列各期的費用都需相同。計算公式如下:
<br>
'''折舊 =(成本 - 殘值)/ 使用年限'''
<br>
<br>例如:假設成本=100,殘值=10,耐用年限=5
<br>直線法:每年折舊費用=(100-10)÷5=18

===工作量法===
(二)工作量法

    ——是以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实际工作量为标准,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折旧额随着其工作量的大小而变动,所以一般适用于运输车辆、轮船、飞机等折旧的计算。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原始价值-预计净残值) /预计总工作量  
                               =  原始价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题】某企业有运输卡车一辆,其原始价值为150 000元,预计净残值率为5%,预计总行驶里程为60万公里,当月行驶里程为3000公里。试采用工作量法计算当月折旧额。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150 000 ×  (1-5%)÷600 000
                               =  0.2375(元/公里)
月折旧额=3000 × 0.2375=712.5(元)

===加速折舊法===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按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其账面余额不断减少,所以计算出的折旧额也是逐年递减的,由于其折旧率是直线法折旧率的两倍,所以称为双倍余额递减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100%  
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年折旧率
最后两年: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预计净残值) /2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低于其预计净残值以下。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例题】某企业的一台机器设备,其原始价值为2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8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各年折旧额。
年折旧率=2/5 × 100% =40%
第一年折旧额=200 000 ×40%=80 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200 000-80 000)×40%=48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200 000-80 000-48 000)×40%=28 800元
从第四年起该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所以
第四年折旧额= (200 000-80 000-48 000-28 800-8000)/2
                       =  17 600(元)
第五年折旧额=17 600(元)

(四)年数总和法

    ——又称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为标准,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由于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分母代表各年尚可使用的年限的总和,所以称为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 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 100 %  
年折旧额 = (原始价值  - 预计净残值  )×  年折旧率  
【例题】某企业的一栋房屋,其原始价值为50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2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试采用年数总和法计算各年折旧额。
第一年折旧额=(500 000-20 000)×5/15=160 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500 000-20 000)×4/15=128 000(元)
第三年折旧额=(500 000-20 000)×3/15=96 000(元)
第四年折旧额=(500 000-20 000)×2/15=64 000(元)
第五年折旧额=(500 000-20 000)×1/15=32 000(元)

后两种方法是加速折旧法,总特征是固定资产折旧前期提得多,后期提的少,从而加快了折旧的速度,有利于跟费用配比,促进固定资产的技术更新。



[[Category: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