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fference between revisions 1996788 and 1996814 on zhwikisource

{{header
|title=[[../]]
|section=周紀
|noauthor=佚名
|previous=[[../殷紀|殷紀]]
|next=[[../晉紀|晉紀]]
|notes=
}}
{{*|
〔一〕《竹书》:}}<br>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新唐书·历志》

案:此唐代一行《历议》所引,“庚寅”二字为一行推算所得,非《纪年》原文。唐兰先生云:“唐代一行根据《尚书·武成》的月日,用他的‘大衍历’来推算,认为伐纣应该是庚寅。”(《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年代问题》,刊《新建设》一九五五年三月号。)是。

《尚书·泰誓书序》:“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师渡孟津。”与《纪年》合。

〔二〕《竹书纪年》曰:}}<br>周武王率西夷诸侯伐殷,败之于坶野。{{*|《水经·清水注》

案:《尚书·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书序》:“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郑康成曰:“‘牧’一作‘坶’。”孙星衍云:“‘牧’作‘坶’者,《说文》云:‘朝歌南七十里地。’《诗·大明》疏引《书序》注云:‘牧野’,纣南郊地名,《礼记》及《诗》作‘坶野’,古字耳。……据此则知《礼记》及《诗》旧本皆作‘坶野’,故《水经注》引《诗》亦作‘坶野’,今本为后人改从近字也。”(《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一一《牧誓》)

《存真》云:}}<br>‘西夷诸侯’即《牧誓》之庸、蜀、羌、髳、微、卢、彭、濮也。{{*|

近出周初金文《利簋》,记武王伐纣事,云:“珷(武)征商,隹(唯)甲子朝。”即为是役。此称“甲子朝”,与《牧誓》“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合。《逸周书·世俘》:“维一月丙午旁生魄,若翼日丁未,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纣,越若来。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执矢恶臣百人。”《吕氏春秋·简选》:“武王虎贲三千人,简车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纣为禽。”又《首时》:“(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武王以甲子日败纣于牧野,所谓“甲子之事”,金文、《尚书》以及《吕氏春秋》所记皆合。

〔三〕《竹书纪年》曰:}}<br>武王亲禽帝受于南单之台,遂分天之明。{{*|《水经·淇水注》

晋束皙《汲冢书抄》云:周武王亲禽受于南单之台。《初学记》卷二四居处部

《郡国志》曰:……《纪年》曰:}}<br>武王擒纣于南单之台{{*|。《太平御览》卷一七八居处部

《纪年》曰:}}<br>武王擒纣于南单之台。{{*|《太平寰宇记》卷五六卫州卫县

案:永乐大典本、黄省曾本《水经注》作“帝受”,戴震校本作“帝受辛”,《辑校》同,所据即戴校。《存真》作“帝受”。他书所引皆作“受”或“纣”,无作“帝受辛”者,当以大典本为是。《御览》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此《郡国志》非《续汉书·郡国志》,《新唐书·艺文志》史部地理类着录有《郡国志》十卷,当即其书。

《水经·淇水注》:“南单之台,盖鹿台之异名也。”陈逢衡《竹书纪年集证》卷二三云:“‘分天之明’,‘分’疑作‘受’,谓受天之明命,观《史记》‘受天明命’自见。郑环云:明,明命也。”疑是。(《史记·周本纪》:“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即受天命之意。)

〔四〕《竹书》云:}}<br>年四十五。{{*|《真诰》卷一五注

案:《真诰》云:“武王发今为鬼官北斗君。”注:“文王之子周武王也,……”后即引《竹书》云云。《路史·发挥》卷四、金履祥《通鉴前编》卷六皆引《竹书纪年》:“武王年五十四。”罗氏父子及金履祥虽未见古本《纪年》,或据当时辑录之本。《存真》作“
王陟,年五十四”。《辑校》作“武王年五十四”。皆据《路史》。所引该书,见本书附录。

〔五〕《纪年》曰:}}<br>康王六年,齐太公望卒。{{*|《太公吕望表》,《金石萃编》卷二五

〔六〕}}<br>晋侯筑宫而美,康王使让之。{{*|《纪年》云。《北堂书钞》卷一八帝王部

案:“筑宫”,《辑校》作“作宫”。《存真》作“筑宫”。

〔七〕《纪年》曰:}}<br>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文选·贤良诏》注

《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

《纪年》曰: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余年不用。《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案:《御览》卷八五,《辑校》误作八四,《存真》不误。《史记·周本纪》:“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与《纪年》同。

〔八〕《纪年》曰:}}<br>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案:《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此齐桓公伐楚,管仲与楚使讯答之辞。《吕氏春秋·音初》:“周昭王亲将征荆,辛余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反涉汉,梁败,王及祭公抎于汉中,辛余靡振王北济,又反振祭公。”西周金文多记昭王南征伐楚事,《埶驭簋》:“埶驭(御)从王南征,伐楚荆。”《过伯簋》:“过白(伯)从王伐反荆。”《鼒簋》:“鼒从王伐荆。”唐兰先生以为均昭王南征时器(《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五四)。是。

《楚辞·天问》:“昭后成游,南土爰底,厥利维何,逢彼白雉。”闻一多先生云:“‘雉’当为‘兕’,声之误也。《吕氏春秋·至忠篇》:‘荆庄襄王猎于云梦,射随兕。’《说苑·立节篇》作‘
科雉’,《史记·齐太公世家》‘苍兕,苍兕’,索隐曰:‘一本或作苍雉’,《管蔡世家》‘曹惠伯兕’,《十二诸侯年表》作‘雉’,并其比。……《初学记》七引《纪年》曰:‘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本篇所问,即指斯役。然则昭王所逢,是兕非雉,又有明征矣。”(《楚辞校补》,《闻一多全集》第二册页四〇四。)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〇以“兕,水兽,与陆地者异”。皆是。

〔九〕《纪年》曰:}}<br>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丧六师于汉。{{*|《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纪年》曰: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开元占经》卷一〇一

《书纪年》曰: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太平御览》卷九〇七兽部

案:此亦记昭王南征事。西周金文屡见“六𠂤”或“西六𠂤”之称,徐中舒先生云:“西六𠂤为王之禁军,《大雅·朴棫》之诗云:‘周王于迈,六师及之’,此六师应即金文的西六𠂤。西六𠂤为王禁卫,随时皆在王之左右,所以王行而‘六师及之’。”(《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报》一九五九年第三期。)

〔一〇〕《书纪年》曰:}}<br>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贯紫微。其年,王南巡不返。{{*|《太平御览》卷八七四咎微部

案:《存真》、《辑校》作“夜清,五色光贯紫微”,所据《御览》为鲍刻本。《辑校》云:“《路史·发挥》三注引‘清’作‘有’。”与影宋本《御览》合。《存真》、《辑校》所引《路史》注,见本书附录。

“王南巡不返”,即《左传·僖公四年》之“昭王南征而不复”。《史记·周本纪》:“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讳之也。”

〔一一〕《纪年》:}}<br>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郑。{{*|《穆天子传》注

案:《左传·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也。”正义:“马融曰:‘祗宫,圻内游观之宫也。’”

〔一二〕(《纪年》):}}<br>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晋书·束皙传》

案:《尚书·吕刑》:“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伪孔传》:“言吕侯见命为卿时,穆王以享国百年耄乱荒忽。”《论衡·气寿》:“周穆王享国百年。”束皙隐括《纪年》之语,以驳传统所谓穆王寿百岁之说。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一云:“传云自武王至穆王享国百年,谓武王在位十七年,成王三十七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十九年,至穆王元年,共享国百年也。”《存真》同。此据今本《纪年》为说,除昭王十九年外,其余年数未见征引,是否可信,今不敢必。

〔一三〕《纪年》曰:}}<br>穆王所居郑宫、春宫。{{*|《太平御览》卷一七三居处部

郑宫、春宫。见《纪年》,穆王所居室。《初学纪》卷二四居处部

〔一四〕《纪年》曰:}}<br>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穆天子传》注

郭璞曰:《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以一骊马是生绿耳。《史记·秦本纪》集解

《纪年》曰:北唐之君来见,骊马是生绿耳。《尔雅·释畜》正义

案:《存真》作“献一骊马”。《辑校》“骊马”作“骝马”,盖据明刻本《穆天子传》,现从洪颐烜校本。《尔雅正义》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逸周书·王会》:“北唐以闾。”孔晁注:“北唐,戎之在西北者。”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卷七云:“案《穆天子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北唐之君来见,献一骊马是生騄耳。’即此戎也。”

〔一五〕《竹书》亦曰:}}<br>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山海经·大荒北经》注

《纪年》曰:穆王北征,行积羽千里。《穆天子传》注

《竹书》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行千里。《文选·江赋》注

案:《存真》云:“《大荒北经》云:‘有大泽,方千里,群鸟所解。’《穆天子传》云:‘北至广厚之野,飞鸟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鸟兽绝群,载羽百车。’即谓此也。”

〔一六〕《穆天子传》:}}<br>天子北征于犬戎。{{*|《纪年》又曰:}}<br>取其五王以东。{{*|《穆天子传》注

案:《穆天子传》:“天子北征于犬戎。”注:“《纪年》又曰:取其五王以东。”《存真》作“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云:“《后汉书·西羌传》亦引此,而云‘遂迁戎于太原’,疑亦《竹书》本文,而注不详,未敢羼入。”《辑校》亦云:“《后汉书·西羌传》:‘王乃西征犬戎,获其五王,遂迁戎于太原。’考《西羌传》前后文皆用《纪年》,此亦当隐括《纪年》语。”作“【西征犬戎】,取其五王以东,【王遂迁戎于太原】”。

〔一七〕《纪年》曰:}}<br>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憩。{{*|《艺文类聚》卷九一鸟部

《竹书》曰:穆王西征,至于青鸟所解。《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鸟之所解。《太平御览》卷九二七羽族部

案:《存真》云:“《西山经》云:‘三危之山,三青鸟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青鸟主为西王母取食者,别自栖息于此山也。’《艺文类聚》引郭璞赞曰:‘山名三危,三鸟所憩。往来昆仑,王母是隶。穆王西征,旋轸斯地。’”是《纪年》原文当作“憩”。

〔一八〕《纪年》:}}<br>穆王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其年来见,宾于昭宫。{{*|《穆天子传》注

《纪年》曰:}}<br>穆王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甹人。”{{*|《
穆天子传》注

《竹书》:穆王(五)十七年,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山海经·西山经》注

《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列子·周穆王》释文

郭璞曰:《纪年》云:穆王十七年,西征于昆仑丘,〔遂〕见西王母。《史记·秦本纪》集解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王母止之。《艺文类聚》卷七山部

《纪年》曰:穆王十七年,西征,至于昆仑丘,见西王母,乃宴。《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二昆仑山

《纪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昆仑丘,见西王母。《太平御览》卷三八地部

案:《辑校》云:“《山海经》注引作‘穆王五十七年’,然《穆传》注引作‘其年来见’。其年即承上文‘十七年’,则《山海经》注所引,衍一‘五’字。”《订补》亦云:“《列子·周穆王篇》释文引作‘穆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宾于昭宫’,可证《山海经》注‘五’字之讹。”是。日本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所收日本古钞正义:“《穆天子传》曰:……(穆王)西征,至于昆仑之丘,见西王母。其年王母来见,宾于昭宫。”(《赵世家》)实为郭注引《纪年》文,可补今本之脱。《史记·秦本纪》集解所引,日本庆长活字本、朝鲜刊本,“见”上有“遂”字(《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五页一一),据补。《辑校》误《秦本纪》为《周本纪》,《订补》未指出。《白氏六帖事类集》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存真》、《辑校》据诸所引文,析并为两条,其一作“十七年,西征昆仑丘,见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鸟○人。’”其一作“西王母来见,宾于昭宫”。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二云:“‘王见’至‘○人’,此魏史附纪所闻之词也。《穆天子传》不载其事,盖竹简薶沈,韦编希落,非完籍矣。‘丁未,天子饮于温山’,下有‘考鸟’二字,郭注引此传文谓疑说此鸟,脱落不可知也。愚案:‘○’字本或作‘○’,字书无此字。《尔雅·释训》曰:‘甹夆,掣曳也。’司马相如《上林赋》曰:‘适足以甹君自损。’晋灼注曰:‘甹,古贬字。’然则○或是○,即古砭字,谓以喙刺人如针石也,否则即掣曳之矣。盖王见西王母,犹欲西征,故西王母止之曰:‘有鸟○人’,而王始由西而北也。”《存真》云:“字书无‘○’字,疑‘○’之讹。《说文》:‘○,使也。’通作‘甹’。《尔雅·释训》:‘甹夆,掣曳也。’”

〔一九〕留昆国见《纪年》。《穆天子传》注

案:《存真》列于穆王,作“【留昆氏来宾】”。《辑校》作“
留昆”,附于“无年世可系者”。《穆天子传》:}}<br>“留昆归玉百枚。”{{*|注即引《纪年》以释“留昆”,郭璞往往以《纪年》证《穆传》,此所述自当为一事。今本《纪年》作“十五年春正月,留昆氏来宾”。《存真》据此。现姑次于穆王西征之后。

〔二〇〕《纪年》曰:}}<br>穆王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广韵》卷一(二十二元)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楚,大起九师,至于九江,比鼋鼍为梁。《艺文类聚》卷九水部

《纪年》曰:周穆王七年,大起师,东至于九江,架鼋鼍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七三地部

《纪年》曰: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纡,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比鼋以为梁。《太平御览》卷三〇五征伐部

北龟为梁。《纪年》。《北堂书钞》卷一六帝王部

《纪年》云:周穆王伐大越,起九师,东至九江,驾鼋鼍以为梁也。《北堂书钞》卷一一四武功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东至于九江,比鼋鼍以为梁。《初学记》卷七地部下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征伐,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江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纣,大起九师,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文选·恨赋》注

《纪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荆,东至九江,比鼋鼍为梁而渡。《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三桥

《纪年》:周穆王东至于九江,叱鼋鼍以为梁。《事类赋》注卷六江

《书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起师,至九江,以鼋为梁也。《太平御览》卷九三二鳞介部

《汲冢纪年》曰:(穆王)三十七年,(王起六师,至于九江,伐楚)。《通鉴外纪》卷三

案:《事类赋》注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诸书所引,年次或作“七年”、“十七年”、“三十七年”、“四十七年”,地名或作“越”、“楚”、“荆”、“纡”。除其间有讹舛外,如《辑校》所引《御览》卷三〇五之“伐纣”,据鲍刻本、影宋本“纣”作“纡”,以此证《文选·恨赋》注所引“纣”亦当为“纡”字之误。然“越”、“楚”、“纡”之间,决无致误之理,其歧异当为所据本释文之异。

《存真》云:“‘纡’当作‘纾’,形近而讹,‘纾’、‘舒’通用。(《周礼·士师》释文:“纾”本亦作“舒”。《诗》“彼交匪纾”,《荀子·劝学篇》作“匪交匪舒”。)”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卷二〇云:“《史记·齐世家》:‘常执简公于徐州’,索隐:‘徐字从人。’《说文》作‘□’,音舒。《战国策》:‘楚威王战胜于徐州。’高诱注‘徐州或作舒州,是时属齐。’案舒、徐、□古字通。”是穆王之伐纡当即伐徐。

《史记秦本纪》:“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骅骝、騄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赵世家》:“造父幸于周缪王,造父取骥之乘匹,与桃林盗骊、骅骝、绿耳,献之缪王。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则《纪年》所记穆王之伐徐,或即攻徐偃王事。

《楚辞·离骚》:“麾蛟龙使梁津兮。”王逸注:“似周穆王之越海,比鼍鼋以为梁也。”王氏汉人,生当《纪年》出土之前,必源于他书。《书钞》引作“伐大越”者,或为王注所云“越海”之误。

意者穆王南征似有一大段故事,如架鼋鼍以为梁,君子为鹤,小人为飞鸮(见下),以及《左传·昭公四年》之“穆有涂山之会”。(涂山,杜注在寿春东北。)此种种有关南征之传说,当与《穆天子传》所记西征相类。

〔二一〕《纪年》曰:}}<br>穆王南征,君子为鹤,小人为飞鸮。{{*|唐写本《修文殿御览》残卷

案:《艺文类聚》卷九〇、《太平御览》卷九一六引《抱朴子》:“周穆王南征,一军尽化,君子为猿为鹤,小人为虫为沙。”《御览》卷七四、八五同,惟卷八八八所引“鹤”作“鹄”。今本《抱朴子·释滞》云:“三军之众,一朝尽化,君子为鹤,小人成沙。”不云穆王南征,当有脱文。

《修文殿御览》出敦煌石室,现存法国巴黎国民图书馆(伯字二五二六号),罗振玉影入《鸣沙石室佚书》,定为北齐《修文殿御览》。洪业《所谓〈修文殿御览〉者》一文(见《燕京学报》第十二期),认为系萧梁之《华林遍略》,似可信。现姑从旧称。

〔二二〕《纪年》曰:}}<br>穆王西征,还里天下,亿有九万里。{{*|《穆天子传》注

《纪年》曰:穆王东征天下二亿二千五百里,西征亿有九万里,南征亿有七百三里,北征二亿七里。《开元占经》卷四

案:郭璞《注山海经序》云:“案汲郡《竹书》及《穆天子传》,……穆王驾八骏之乘,右服盗骊,左骖騄耳,造父为御,奔戎为右,万里长骛,以周历四荒。名山大川,靡不登济。东升大人之堂,西燕王母之庐,南跞鼋鼍之梁,北蹑积羽之衢,穷欢极娱,然后旋归。”所论即穆王四征,西南北皆见《纪年》,唯“东升大人之堂”未见征引,(《山海经·大荒东经》云:“有大人之国,有大人之市,名曰大人之堂。”)亦不见《穆传》,疑出《纪年》,以无确证,姑识于此。

《楚辞·天问》:“穆王巧梅,夫何为周流?环理天下,夫何索求?”是《纪年》之“还里”应作“环理”,“还”、“环”古通,即周行天下之意。

〔二三〕《汲冢纪年书》曰:}}<br>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太平御览》卷二天部

《汲冢纪年书》曰:懿王元年,天再启。《开元占经》卷三

《汲冢纪年》: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事类赋》注卷一天

〔二四〕《纪年》曰:}}<br>夷王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琼玉,宾于河,用介珪。{{*|《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纪年》云:夷王二年,蜀人、吕人来献琼玉。《北堂书钞》卷三一

案:《御览》卷八五,《辑校》误作八四,《订补》未指出。《存真》不误。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三云:“《尔雅·释诂》曰:‘介,大也。’《释器》曰:‘圭大尺二寸,谓之介。’盖此犹夏后芒以玄珪宾于河矣。”

〔二五〕《纪年》云:}}<br>【夷王】三年,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史记·周本纪》正义

《纪年》曰:……【夷王】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案:《史记》正义所引,宋黄善夫本迄清殿本“烹”皆作“翦”,“鼎”作“昴”,金陵书局本据《御览》改,今从之。《御览》卷八五,《辑校》误作八四,《订补》未指出。《存真》不误。

〔二六〕《书纪年》云:}}<br>夷王猎于杜林,得一犀牛。{{*|《太平御览》卷八九〇兽部

案:《存真》作“桂林”,云:“‘桂’一作‘社’。”《辑校》亦作“桂林”。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卷四云:“‘杜林’,近本(诗铭案:指今本《纪年》。)俱讹作‘社林’,《太平御览》八百九十引作‘桂林’。案《汉书·地理志》曰:‘鄠杜竹林,……’据此,则王之行猎,在杜林甚明,‘桂’、‘社’皆字误也。”《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三同。《御览》鲍刻本作“社林”,然据《存真》、《考订》,似有一本作“桂林”。雷氏以为当作“杜林”,是,影宋本《御览》正作“杜林”。影宋本所据为日本所藏宋蜀刻本,文字多胜于今本,见张元济跋。本条作“杜林”,足证鲍刻之误。

〔二七〕}}<br>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注: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皆从“命虢公”始引。“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为此次战役之因,后有“乃”字甚明,似此九字不应删。

〔二八〕《纪年》云:}}<br>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北堂书钞》卷一五二天部

《纪年》云: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初学记》卷二天部下

夷王七年,雹如砺。《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一雹

《纪年》曰: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砺。《太平御览》卷一四天部

案:《白氏六帖》所引,《存真》、《辑校》、《订补》失收。

〔二九〕}}<br>厉王无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杀秦仲之族。王命伐戎,不克。{{*|(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后汉书·西羌传》:“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注云:“并见《竹书纪年》。”由本条上溯至“夷王衰弱”一条,又注云“见《竹书纪年》”。因此,除“夷王衰弱”条外,其间皆应属“并见《竹书纪年》”。本条称“杀秦仲之族”,下条云“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二条之间联系甚明,然《存真》、《辑校》、《订补》皆自“宣王四年”条起始作为《纪年》之文,而不及本条,今入辑。

〔三〇〕(《竹书》):}}<br>秦无历数,周世陪臣。{{*|《竹书》云:自秦仲以前,本无年世之纪。《广弘明集》卷一一《对傅奕废佛僧事》

〔三一〕(《纪年》):}}<br>(幽)〔厉〕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晋书·束皙传》

《汲冢纪年》则云:共伯和干王位。《史记·周本纪》索隐

《纪年》云:共伯和即干王位。《庄子·让王》释文

《竹书纪年》:……共伯名和。《史通·杂说上》

《汲冢书》:共伯名和。《国语补音》卷一

《汲冢纪年》曰:共国之伯名和,行天子政。《通鉴外纪》卷三

案:《史记·周本纪》索隐:“共,国;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和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庄子·让王》:“共伯得乎共首。”司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贤人,诸侯皆以为贤。周厉王之难,天子旷绝,诸侯皆请以为天子,共伯不听,即干王位。”《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吕氏春秋·开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皆述共伯和事,与《纪年》同。《帝王世纪》:“共伯和干王位。”(《史记·三代世表》索隐引)当本《纪年》。

金文有《师(詈犬)簋》,称“白和父若曰”,《師𠭰𣪕》、《師兌𣪕》称“师和父”,郭沫若同志以为即共伯和(见《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页一一四),是。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顾炎武《日知录》卷二五“共伯和”条以为即指共伯和干王位事,疑是。

共伯和干王位为西周末年大事,而《史记·周本纪》综述儒家传统之说,以为“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则显与史实不合。

〔三二〕}}<br>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为戎所杀。王乃召秦仲子庄公,与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却。{{*|(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所引无“由是少却”四字,“使秦仲伐戎”作“使秦仲伐西戎”。

〔三三〕《书纪年》曰:}}<br>宣王三十年,有兔舞镐。{{*|《太平御览》卷九〇七兽部

《纪年》曰:宣王三囗年,有兔舞镐。《初学记》卷二九兽部

《纪年》曰:宣王四十年,有兔舞镐。《白氏六帖事类集》卷二九

案:《辑校》引有《通鉴外纪》卷三所收一条,然《外纪》未注明出《纪年》,现不入辑。《辑校》云:“《初学记》二十九引作‘宣王三年……’。”据明晋府刻本《初学记》“三”“年”之间空一字,当为“十”字,非“三年”,《辑校》误。

〔三四〕}}<br>后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云:“《西羌传》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后二十七年;条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后五年;下败北戎,灭姜邑,在此后二年。据此差次以补之。”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辑校》同。

〔三五〕《纪年》曰:}}<br>周(灵)〔宣〕王三十三年,有马化为狐。{{*|《开元占经》卷一一八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广韵》卷四(四十祃)

《纪年》曰:周宣王时,马化为狐。《太平御览》卷八八七咎征部

《书纪年》曰:宣王时,(乌)〔马〕化为狐。《太平御览》卷九〇九兽部

案:干宝《搜神记》卷六云:“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岁有马化为狐。”当本《纪年》。

〔三六〕}}<br>后五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六年。

〔三七〕}}<br>后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戎人灭姜侯之邑。{{*|(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八年。

〔三八〕}}<br>明年,王征申戎,破之。{{*|(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存真》、《辑校》列于宣王三十九年。

〔三九〕}}<br>后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注:“并见《竹书纪年》。”)《后汉书·西羌传》注

案:《订补》云:“案《西羌传》作‘后十年’,谓周宣王三十九后十年。宣王四十六年卒,又三年即当幽王三年。”是。《存真》、《辑校》、《订补》均泥于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之语,因自殇叔始即列晋国年次,而以幽王之事附见。《后序》之语,当与《晋书·束皙传》参证,传文明言:“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是《纪年》记周事当至幽王之亡为止,《太平御览》所引有“幽王八年”,“幽王十年”事(见下),可证。昔人误会《束皙传》之“以事接之”,即为《后序》所云“编年相次”之意,实则《晋书》当脱“晋”字,所谓“以事接之”,指幽王死后方接以晋事。此处脱“晋”字,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一三“竹书纪年”条及《二十二史考异》卷二一已指出:“‘事’上当有‘晋’字,刊本脱。”至《后序》所云“起自殇叔”,当谓《纪年》记晋国事起自殇叔,殇叔以前《纪年》无晋事而已。本条《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元年,《订补》以为“当作‘二年’”。

〔四〇〕《纪年》曰:}}<br>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为太子。{{*|《太平御览》卷一四七皇亲部

《纪年》曰: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盘,以为太子。《太平御览》卷八五皇王部

《汲冢纪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以为太子。《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案:《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引束皙云:“案《左传》‘携王奸命’,旧说携王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盘,非携王。”此束皙校正《纪年》之语。《国语·郑语》、《史记·周本纪》皆谓褒姒之子名伯服,旧释《左传》者亦称之为伯服,并以伯服为携王。和峤、荀勖初释《纪年》时,当据《国语》等书释作伯服,故束皙正之。案《纪年》原文应作“般”,“般”即古文“盘”字。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尚书》甘盘,《史记·燕世家》作甘般。《商书》盘庚,《国语》作般庚。”甲骨文盘庚亦作般庚。“般”、“服”形近,《国语》等书因误般为服,和、荀循旧误以释《纪年》,束皙正之,是。古本《纪年》当已据束皙之说作“伯盘”,后人复据《国语》、《史记》等书臆改为“伯服”,今影宋本引此一作“伯盘”,一作“伯服”,犹改之未尽者,而清代鲍刻本乃全改为“伯服”。《存真》、《辑校》未见宋本,仍作“伯服”,《订补》已及见影宋本,亦未指出。又《辑校》、《订补》所引《御览》皆讹作卷八四,《存真》作八五,不误。

《存真》、《辑校》改“幽王八年”为晋文侯七年。

〔四一〕《书纪年》曰:}}<br>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果部

案:《订补》云:“朱本无此条。”实则《存真》改“幽王”为“幽公”,列入晋幽公十年,注云:“《太平御览》九百六十八。”《辑校》既录此“幽王十年”条,又据《存真》收幽公十年条,误。《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九年。

〔四二〕}}<br>盟于太室。{{*|《纪年》。《北堂书钞》卷二一帝王部

案:《辑校》误作卷二二,《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同误。

《左传·昭公四年》:“周幽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纪年》所记当即此事。《存真》未收,《辑校》附于“无年世可系者”。今本《纪年》云:“(幽王)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现姑从今本列此。

〔四三〕《汲冢竹书纪年》:}}<br>(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正义

《汲冢纪年》曰:幽王死,申侯、鲁侯、许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余,二王并立。《通鉴外纪》卷三

案:《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此携王即王子余臣。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七云:“携,地名,未详所在。《新唐书》:《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国语·鲁语上》:“幽灭于戏。”韦昭注:“幽,幽王,为西戎所杀。戏,戏山,在西周也。”与《纪年》同。

《存真》、《辑校》列于晋文侯十年。《订补》云:“《左传》疏引原不系年,此据《国语》与《史记》幽王十一年死,系之于此。”现列于幽王十一年。

〔四四〕《汲冢纪年》曰:}}<br>自武王灭殷,以至〔于〕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记·周本纪》集解

《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通鉴外纪》卷三

《汲冢纪年》曰: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通鉴外纪》卷三

案:日本高山寺藏古钞本《周本纪》“以至幽王”作“以至于幽王”(见《史记会注考证校补》卷四页六〇),以《集解》所引“汤灭夏以至于受”(见上)例之,是,据补書》:}}<br>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新唐書·曆志》

案:此唐代一行《歷議》所引,“庚寅”二字為一行推算所得,非《紀年》原文。唐蘭先生雲:“唐代一行根據《尚書·武成》的月日,用他的'大衍歷'來推算,認為伐紂應該是庚寅。”(《中國古代歷史上的年代問題》 ,刊《新建設》一九五五年三月號。)是。

《尚書·泰誓書序》:“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一月戊午,師渡孟津。”與《紀年》​​合。

〔二〕《竹書紀年》曰:}}<br>周武王率西夷諸侯伐殷,敗之于坶野。{{*|《水經·清水注》

案:《尚書·牧誓》:“時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書序》:“武王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與受戰于牧野,作《牧誓》 。”鄭康成曰:“'牧'一作'坶'。”孫星衍雲:“'牧'作'坶'者,《說文》雲:'朝歌南七十里地。'《詩·大明》疏引《書序》注云:'牧野',紂南郊地名,《禮記》及《詩》作'坶野',古字耳。……據此則知《禮記》及《詩》舊本皆作'坶野',故《水經註》引《詩》亦作'坶野',今本為後人改從近字也。”(《尚書今古文注疏》卷一一《牧誓》)

《存真》雲:}}<br>'西夷諸侯'即《牧誓》之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也。{{*|

近出周初金文《利簋》,記武王伐紂事,雲:“珷(武)徵商,隹(唯)甲子朝。”即為是役。此稱“甲子朝”,與《牧誓》“時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合。《逸周書·世俘》:“維一月丙午旁生魄,若翼日丁未,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紂,越若來。二月既死魄,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則咸劉商王紂,執矢惡臣百人。”《呂氏春秋·簡選》:“武王虎賁三千人,簡車三百乘,以要甲子之事于牧野,而紂為禽。”又《首時》:“(武王)立十二年,而成甲子之事。”武王以甲子日敗紂于牧野,所謂“甲子之事”,金文、《尚書》以及《呂氏春秋》所記皆合。

〔三〕《竹書紀年》曰:}}<br>武王親禽帝受于南單之台,遂分天之明。{{*|《水經·淇水注》

晉束皙《汲冢書抄》雲:周武王親禽受于南單之台。《初學記》卷二四居處部

《郡國志》曰:……《紀年》曰:}}<br>武王擒紂于南單之台{{*|。《太平御覽》卷一七八居處部

《紀年》曰:}}<br>武王擒紂于南單之台。{{*|《太平寰宇記》卷五六衛州衛縣

案:永樂大典本、黃省曾本《水經註》作“帝受”,戴震校本作“帝受辛”,《輯校》同,所據即戴校。《存真》作“帝受”。他書所引皆作“受”或“紂”,無作“帝受辛”者,當以大典本為是。《御覽》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此《郡國志》非《續漢書·郡國志》,《新唐書·藝文志》史部地理類著錄有《郡國志》十卷,當即其書。

《水經·淇水注》:“南單之台,蓋鹿台之異名也。”陳逢衡《竹書紀年集證》卷二三雲:“'分天之明','分'疑作'受',謂受天之明命,觀《史記》'受天明命'自見。鄭環雲:明,明命也。”疑是。(《史記·周本紀》:“武王再拜稽首,曰:'膺更大命,革殷,受天明命。'”即受天命之意。)

〔四〕《竹書》雲:}}<br>年四十五。{{*|《真誥》卷一五注

案:《真誥》雲:“武王發今為鬼官北斗君。”注:“文王之子周武王也,……”後即引《竹書》云云。《路史·發揮》卷四、金履祥《通鑑前編》卷六皆引《竹書紀年》:“武王年五十四。”羅氏父子及金履祥雖未見古本《紀年》,或據當時輯錄之本。《存真》作“
王陟,年五十四”。《輯校》作“武王年五十四”。皆據《路史》。所引該書,見本書附錄。

〔五〕《紀年》曰:}}<br>康王六年,齊太公望卒。{{*|《太公呂望表》,《金石萃編》卷二五

〔六〕}}<br>晉侯築宮而美,康王使讓之。{{*|《紀年》雲。《北堂書鈔》卷一八帝王部

案:“築宮”,《輯校》作“作宮”。《存真》作“築宮”。

〔七〕《紀年》曰:}}<br>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年不用。{{*|《文選·賢良詔》注

《紀年》曰: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餘年不用。《文選·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注

《紀年》曰: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餘年不用。《太平御覽》卷八五皇王部

案:《御覽》卷八五,《輯校》誤作八四,《存真》不誤。《史記·周本紀》:“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與《紀年》​​同。

〔八〕《紀年》曰:}}<br>周昭王十六年,伐楚荊,涉漢,遇大兕。{{*|《初學記》卷七地部下

案:《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
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此齊桓公伐楚,管仲與楚使訊答之辭。《呂氏春秋·音初》:“周昭王親將徵荊,辛餘靡長且多力,為王右。還反涉漢,梁敗,王及祭公抎于漢中,辛餘靡振王北濟,又反振祭公。”西周金文多記昭王南征伐楚事,《埶馭簋》:“埶馭(禦)從王南征,伐楚荊。”《過伯簋》:“過白(伯)從王伐反荊。”《鼒簋》:“鼒從王伐荊。”唐蘭先生以為均昭王南征時器(《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頁五四)。是。

《楚辭·天問》:“昭后成遊,南土爰底,厥利維何,逢彼白雉。”聞一多先生雲:“'雉'當為'兕',聲之誤也。 《呂氏春秋·至忠篇》:'荊莊襄王獵于雲夢,射隨兕。'《說苑·立節篇》作'
科雉',《史記·齊太公世家》'蒼兕,蒼兕',索隱曰:'一本或作蒼雉',《管蔡世家》'曹惠伯兕',《十二諸侯年表》作'雉',併其比。……《初學記》七引《紀年》曰:'昭王十六年,伐楚荊,涉漢,遇大兕',本篇所問,即指斯役。然則昭王所逢,是兕非雉,又有明徵矣。”(《楚辭校補》,《聞一多全集》第二冊頁四〇四。)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〇以“兕,水獸,與陸地者異”。皆是。

〔九〕《紀年》曰:}}<br>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喪六師于漢。{{*|《初學記》卷七地部下

《紀年》曰:周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開元占經》卷一〇一

《書紀年》曰:昭王十九年,天大曀,雉兔皆震。《太平御覽》卷九〇七獸部

案:此亦記昭王南征事。西周金文屢見“六𠂤”或“西六𠂤”之稱,徐中舒先生雲:“西六𠂤為王之禁軍,《大雅·樸棫》之詩云:'周王于邁,六師及之',此六師應即金文的西六𠂤。西六𠂤為王禁衛,隨時皆在王之左右,所以王行而'六師及之'。”(《禹鼎的年代及其相關問題》,《考古學報》一九五九年第三期。)

〔一〇〕《書紀年》曰:}}<br>周昭王末年,夜有五色光貫紫微。其年,王南巡不返。{{*|《太平御覽》卷八七四咎微部

案:《存真》、《輯校》作“夜清,五色光貫紫微”,所據《御覽》為鮑刻本。《輯校》雲:“《路史·發揮》三注引'清'作'有'。”與影宋本《御覽》合。《存真》、《輯校》所引《路史》注,見本書附錄。

“王南巡不返”,即《左傳·僖公四年》之“昭王南征而不復”。《史記·周本紀》:“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

〔一一〕《紀年》:}}<br>穆王元年,築祗宮于南鄭。{{*|《穆天子傳》注

案:《左傳·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王是以獲沒于祗宮也。”正義:“馬融曰:'祗宮,圻內游觀之宮也。'”

〔一二〕(《紀年》):}}<br>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壽百歲也。{{*|《晉書·束皙傳》

案:《尚書·呂刑》:“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偽孔傳》:“言呂侯見命為卿時,穆王以享國百年耄亂荒忽。”《論衡·氣壽》:“周穆王享國百年。”束皙隱括《紀年》之語,以駁傳統所謂穆王壽百歲之說。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一云:“傳云自武王至穆王享國百年,謂武王在位十七年,成王三十七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十九年,至穆王元年,共享國百年也。”《存真》同。此據今本《紀年》為說,除昭王十九年外,其餘年數未見徵引,是否可信,今不敢必。

〔一三〕《紀年》曰:}}<br>穆王所居鄭宮、春宮。{{*|《太平御覽》卷一七三居處部

鄭宮、春宮。見《紀年》,穆王所居室。《初學紀》卷二四居處部

〔一四〕《紀年》曰:}}<br>北唐之君來見,以一驪馬是生綠耳。{{*|《穆天子傳》注

郭璞曰:《紀年》雲:北唐之君來見,以一驪馬是生綠耳。《史記·秦本紀》集解

《紀年》曰:北唐之君來見,驪馬是生綠耳。《爾雅·釋畜》正義

案:《存真》作“獻一驪馬”。《輯校》“驪馬”作“騮馬”,蓋據明刻本《穆天子傳》,現從洪頤烜校本。《爾雅正義》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

《逸周書·王會》:“北唐以閭。”孔晁注:“北唐,戎之在西北者。”朱右曾《逸周書集訓校釋》卷七雲:“案《穆天子傳》注引《竹書紀年》雲:'北唐之君來見,獻一驪馬是生騄耳。'即此戎也。”

〔一五〕《竹書》亦曰:}}<br>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積羽千里。{{*|《山海經·大荒北經》注

《紀年》曰:穆王北征,行積羽千里。《穆天子傳》注

《竹書》曰: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積羽行千里。《文選·江賦》注

案:《存真》雲:“《大荒北經》雲:'有大澤,方千里,群鳥所解。'《穆天子傳》雲:'北至廣厚之野,飛鳥所解其羽乃于此中,鳥獸絕群,載羽百車。'即謂此也。”

〔一六〕《穆天子傳》:}}<br>天子北征于犬戎。{{*|《紀年》又曰:}}<br>取其五王以東。{{*|《穆天子傳》注

案:《穆天子傳》:“天子北征于犬戎。”注:“《紀年》又曰:取其五王以東。”《存真》作“徵犬戎,取其五王以東”,雲: “《後漢書·西羌傳》亦引此,而云'遂遷戎于太原',疑亦《竹書》本文,而注不詳,未敢羼入。”《輯校》亦云:“《後漢書·西羌傳》:'王乃西征犬戎,獲其五王,遂遷戎于太原。'考《西羌傳》前後文皆用《紀年》,此亦當隱括《紀年》語。 ”作“【西征犬戎】,取其五王以東,【王遂遷戎于太原】”。

〔一七〕《紀年》曰:}}<br>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鳥之所憩。{{*|《藝文類聚》卷九一鳥部

《竹書》曰:穆王西征,至于青鳥所解。《山海經·西山經》注

《紀年》曰:穆王十三年,西征,至于青鳥之所解。《太平御覽》卷九二七羽族部

案:《存真》雲:“《西山經》雲:'三危之山,三青鳥居之。'注曰:'今在敦煌郡,三青鳥主為西王母取食者,別自棲息于此山也。'《藝文類聚》引郭璞贊曰:'山名三危,三鳥所憩。往來崑崙,王母是隸。穆王西征,旋軫斯地。'”是《紀年》原文當作“憩”。

〔一八〕《紀年》:}}<br>穆王十七年,西征崑崙丘,見西王母。其年來見,賓于昭宮。{{*|《穆天子傳》注

《紀年》曰:}}<br>穆王見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鳥甹人。”{{*|《
穆天子傳》注

《竹書》:穆王(五)十七年,西王母來見,賓于昭宮。《山海經·西山經》注

《紀年》雲:穆王十七年西征,見西王母,賓于昭宮。《列子·周穆王》釋文

郭璞曰:《紀年》雲:穆王十七年,西征于崑崙丘,〔遂〕見西王母。《史記·秦本紀》集解

《紀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崑崙丘,見西王母,王母止之。《藝文類聚》卷七山部

《紀年》曰:穆王十七年,西征,至于崑崙丘,見西王母,乃宴。《白氏六帖事類集》卷二崑崙山

《紀年》曰:周穆王十七年,西征,至崑崙丘,見西王母。《太平御覽》卷三八地部

案:《輯校》雲:“《山海經》注引作'穆王五十七年',然《穆傳》注引作'其年來見'。其年即承上文'十七年',則《山海經》注所引,衍一'五'字。”《訂補》亦云:“《列子·周穆王篇》釋文引作'穆王十七年,西征,見西王母,賓于昭宮',可證《山海經》注'五'字之訛。”是。日本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所收日本古鈔正義:“《穆天子傳》曰:……(穆王)西征,至于崑崙之丘,見西王母。其年王母來見,賓于昭宮。”(《趙世家》)實為郭注引《紀年》文,可補今本之脫。《史記·秦本紀》集解所引,日本慶長活字本、朝鮮刊本,“見”上有“遂”字(《史記會注考證校補》卷五頁一一),據補。《輯校》誤《秦本紀》為《周本紀》,《訂補》未指出。《白氏六帖事類集》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

《存真》、《輯校》據諸所引文,析並為兩條,其一作“十七年,西征崑崙丘,見西王母,西王母止之,曰:'有鳥○人。'”其一作“西王母來見,賓于昭宮”。

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二雲:“'王見'至'○人',此魏史附紀所聞之詞也。《穆天子傳》不載其事,蓋竹簡薶沈,韋編希落,非完籍矣。'丁未,天子飲于溫山',下有'考鳥'二字,郭注引此傳文謂疑說此鳥,脫落不可知也。愚案: '○'字本或作'○',字書無此字。《爾雅·釋訓》曰:'甹夆,掣曳也。'司馬相如《上林賦》曰:'適足以甹君自損。'晉灼注曰:'甹,古貶字。'然則○或是○,即古砭字,謂以喙刺人如針石也,否則即掣曳之矣。蓋王見西王母,猶欲西征,故西王母止之曰:'有鳥○人',而王始由西而北也。”《存真》雲:“字書無'○'字,疑'○'之訛。 《說文》:'○,使也。'通作'甹'。《爾雅·釋訓》:'甹夆,掣曳也。'”

〔一九〕留昆國見《紀年》。《穆天子傳》注

案:《存真》列于穆王,作“【留昆氏來賓】”。《輯校》作“
留昆”,附于“無年世可系者”。《穆天子傳》:}}<br>“留昆歸玉百枚。”{{*|注即引《紀年》以釋“留昆”,郭璞往往以《紀年》證《穆傳》,此所述自當為一事。今本《紀年》作“十五年春正月,留昆氏來賓”。《存真》據此。現姑次于穆王西征之後。

〔二〇〕《紀年》曰:}}<br>穆王十七年,起師至九江,以黿為梁。{{*|《廣韻》卷一(二十二元)

《紀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楚,大起九師,至于九江,比黿鼉為梁。《藝文類聚》卷九水部

《紀年》曰:周穆王七年,大起師,東至于九江,架黿鼉以為梁。《太平御覽》卷七三地部

《紀年》曰:周穆王四十七年,伐紆,大起九師,東至于九江,比黿以為梁。《太平御覽》卷三〇五征伐部

北龜為梁。《紀年》。《北堂書鈔》卷一六帝王部

《紀年》雲:周穆王伐大越,起九師,東至九江,駕黿鼉以為梁也。《北堂書鈔》卷一一四武功部

《紀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東至于九江,比黿鼉以為梁。《初學記》卷七地部下

《紀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征伐,大起九師,東至于九江,叱黿鼉以為梁。《文選·江賦》注

《紀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紂,大起九師,東至于九江,叱黿鼉以為梁。《文選·恨賦》注

《紀年》曰:周穆王三十七年,伐荊,東至九江,比黿鼉為梁而渡。《白氏六帖事類集》卷三橋

《紀年》:周穆王東至于九江,叱黿鼉以為梁。《事類賦》注卷六江

《書紀年》曰:穆王三十七年,起師,至九江,以黿為梁也。《太平御覽》卷九三二鱗介部

《汲冢紀年》曰:(穆王)三十七年,(王起六師,至于九江,伐楚)。《通鑑外紀》卷三

案:《事類賦》注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諸書所引,年次或作“七年”、“十七年”、“三十七年”、“四十七年”,地名或作“越”、“楚”、“荊”、“紆”。除其間有訛舛外,如《輯校》所引《御覽》卷三〇五之“伐紂”,據鮑刻本、影宋本“紂”作“紆”,以此證《文選·恨賦》注所引“紂”亦當為“紆”字之誤。然“越”、“楚”、“紆”之間,決無致誤之理,其歧異當為所據本釋文之異。

《存真》雲:“'紆'當作'紓',形近而訛,'紓'、'舒'通用。(《周禮·士師》釋文:“紓”本亦作“舒”。 《詩》“彼交匪紓”,《荀子·勸學篇》作“匪交匪舒”。)”洪亮吉《春秋左傳詁》卷二〇雲:“《史記·齊世家》:'常執簡公于徐州',索隱:'徐字從人。'《說文》作'□',音舒。《戰國策》:'楚威王戰勝于徐州。'高誘注'徐州或作舒州,是時屬齊。'案舒、徐、□古字通。”是穆王之伐紆當即伐徐。

《史記秦本紀》:“造父以善禦幸于周繆王,得驥溫驪、驊騮、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繆王禦,長驅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趙世家》:“造父幸于周繆王,造父取驥之乘匹,與桃林盜驪、驊騮、綠耳,獻之繆王。繆王使造父禦,西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繆王日馳千里馬,攻徐偃王,大破之。”則《紀年》所記穆王之伐徐,或即攻徐偃王事。

《楚辭·離騷》:“麾蛟龍使梁津兮。”王逸注:“似周穆王之越海,比鼉黿以為梁也。”王氏漢人,生當《紀年》出土之前,必源于他書。《書鈔》引作“伐大越”者,或為王註所云“越海”之誤。

意者穆王南征似有一大段故事,如架黿鼉以為梁,君子為鶴,小人為飛鴞(見下),以及《左傳·昭公四年》之“穆有塗山之會”。(塗山,杜注在壽春東北。)此種種有關南征之傳說,當與《穆天子傳》所記西征相類。

〔二一〕《紀年》曰:}}<br>穆王南征,君子為鶴,小人為飛鴞。{{*|唐寫本《修文殿御覽》殘卷

案:《藝文類聚》卷九〇、《太平御覽》卷九一六引《抱朴子》:“周穆王南征,一軍盡化,君子為猿為鶴,小人為蟲為沙。”《御覽》卷七四、八五同,惟卷八八八所引“鶴”作“鵠”。今本《抱朴子·釋滯》雲:“三軍之眾,一朝盡化,君子為鶴,小人成沙。”不云穆王南征,當有脫文。

《修文殿御覽》出敦煌石室,現存法國巴黎國民圖書館(伯字二五二六號),羅振玉影入《鳴沙石室佚書》,定為北齊《修文殿御覽》。洪業《所謂〈修文殿御覽〉者》一文(見《燕京學報》第十二期),認為系蕭樑之《華林遍略》,似可信。現姑從舊稱。

〔二二〕《紀年》曰:}}<br>穆王西征,還里天下,億有九萬里。{{*|《穆天子傳》注

《紀年》曰:穆王東征天下二億二千五百里,西征億有九萬里,南征億有七百三里,北征二億七里。《開元占經》卷四

案:郭璞《注山海經序》雲:“案汲郡《竹書》及《穆天子傳》,……穆王駕八駿之乘,右服盜驪,左驂騄耳,造父為御,奔戎為右,萬里長騖,以周歷四荒。名山大川,靡不登濟。東昇大人之堂,西燕王母之廬,南躒黿鼉之梁,北躡積羽之衢,窮歡極娛,然後旋歸。”所論即穆王四征,西南北皆見《紀年》,唯“東昇大人之堂”未見徵引,(《山海經·大荒東經》雲:“有大人之國,有大人之市,名曰大人之堂。”)亦不見《穆傳》,疑出《紀年》,以無確證,姑識于此。

《楚辭·天問》:“穆王巧梅,夫何為周流?環理天下,夫何索求?”是《紀年》之“還裡”應作“環理”,“還”、“環”古通,即周行天下之意。

〔二三〕《汲冢紀年書》曰:}}<br>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鄭。{{*|《太平御覽》卷二天部

《汲冢紀年書》曰:懿王元年,天再啟。《開元占經》卷三

《汲冢紀年》: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鄭。《事類賦》注卷一天

〔二四〕《紀年》曰:}}<br>夷王二年,蜀人、呂人來獻瓊玉,賓于河,用介珪。{{*|《太平御覽》卷八五皇王部

《紀年》雲:夷王二年,蜀人、呂人來獻瓊玉。《北堂書鈔》卷三一

案:《御覽》卷八五,《輯校》誤作八四,《訂補》未指出。《存真》不誤。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三雲:“《爾雅·釋詁》曰:'介,大也。'《釋器》曰:'圭大尺二寸,謂之介。'蓋此猶夏后芒以玄珪賓于河矣。”

〔二五〕《紀年》雲:}}<br>【夷王】三年,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史記·周本紀》正義

《紀年》曰:……【夷王】三年,王致諸侯,烹齊哀公于鼎。《太平御覽》卷八五皇王部

案:《史記》正義所引,宋黃善夫本迄清殿本“烹”皆作“翦”,“鼎”作“昴”,金陵書局本據《御覽》改,今從之。《御覽》卷八五,《輯校》誤作八四,《訂補》未指出。《存真》不誤。

〔二六〕《書紀年》雲:}}<br>夷王獵于杜林,得一犀牛。{{*|《太平御覽》卷八九〇獸部

案:《存真》作“桂林”,雲:“'桂'一作'社'。”《輯校》亦作“桂林”。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四雲:“'杜林',近本(詩銘案:指今本《紀年》。)俱訛作'社林',《太平御覽》八百九十引作'桂林'。案《漢書·地理志》曰:'鄠杜竹林,……'據此,則王之行獵,在杜林甚明,'桂'、'社'皆字誤也。 ”《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三同。《御覽》鮑刻本作“社林”,然據《存真》、《考訂》,似有一本作“桂林”。雷氏以為當作“杜林”,是,影宋本《御覽》正作“杜林”。影宋本所據為日本所藏宋蜀刻本,文字多勝于今本,見張元濟跋。本條作“杜林”,足證鮑刻之誤。

〔二七〕}}<br>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獲馬千匹。{{*|(注: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皆從“命虢公”始引。“夷王衰弱,荒服不朝”,為此次戰役之因,後有“乃”字甚明,似此九字不應刪。

〔二八〕《紀年》雲:}}<br>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礪。{{*|《北堂書鈔》卷一五二天部

《紀年》雲: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礪。《初學記》卷二天部下

夷王七年,雹如礪。《白氏六帖事類集》卷一雹

《紀年》曰:夷王七年,冬,雨雹,大如礪。《太平御覽》卷一四天部

案:《白氏六帖》所引,《存真》、《輯校》、《訂補》失收。

〔二九〕}}<br>厲王無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殺秦仲之族。王命伐戎,不克。{{*|(注:“並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後漢書·西羌傳》:“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注云:“並見《竹書紀年》。”由本條上溯至“夷王衰弱”一條,又注云“見《竹書紀年》”。因此,除“夷王衰弱”條外,其間皆應屬“並見《竹書紀年》”。本條稱“殺秦仲之族”,下條云“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二條之間聯繫甚明,然《存真》、《輯校》、《訂補》皆自“宣王四年”條起始作為《紀年》之文,而不及本條,今入輯。

〔三〇〕(《竹書》):}}<br>秦無歷數,周世陪臣。{{*|《竹書》雲:自秦仲以前,本無年世之紀。《廣弘明集》卷一一《對傅奕廢佛僧事》

〔三一〕(《紀年》):}}<br>(幽)〔厲〕王既亡,有共伯和者攝行天子事。{{*|《晉書·束皙傳》

《汲冢紀年》則云:共伯和干王位。《史記·周本紀》索隱

《紀年》雲:共伯和即干王位。《莊子·讓王》釋文

《竹書紀年》:……共伯名和。《史通·雜說上》

《汲冢書》:共伯名和。《國語補音》卷一

《汲冢紀年》曰:共國之伯名和,行天子政。《通鑑外紀》卷三

案:《史記·周本紀》索隱:“共,國;伯,爵;和,其名;幹,篡也。言共伯和攝王政,故云'幹王位'也。”《莊子·讓王》:“共伯得乎共首。”司馬彪注:“共伯名和,修其行,好賢人,諸侯皆以為賢。周厲王之難,天子曠絕,諸侯皆請以為天子,共伯不聽,即干王位。”《史記·周本紀》正義引《魯連子》:“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于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號曰'共和元年'。”《呂氏春秋·開春》:“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內皆以來為稽矣。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皆述共伯和事,與《紀年》​​同。《帝王世紀》:“共伯和干王位。”(《史記·三代世表》索隱引)當本《紀年》。

金文有《師(詈犬)簋》,稱“白和父若曰”,《師𠭰𣪕》、《師兌𣪕》稱“師和父”,郭沫若同志以為即共伯和(見《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頁一一四),是。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顧炎武《日知錄》卷二五“共伯和”條以為即指共伯和干王位事,疑是。

共伯和干王位為西周末年大事,而《史記·周本紀》綜述儒家傳統之說,以為“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則顯與史實不合。

〔三二〕}}<br>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為戎所殺。王乃召秦仲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卻。{{*|(注:“並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所引無“由是少卻”四字,“使秦仲伐戎”作“使秦仲伐西戎”。

〔三三〕《書紀年》曰:}}<br>宣王三十年,有兔舞鎬。{{*|《太平御覽》卷九〇七獸部

《紀年》曰:宣王三囗年,有兔舞鎬。《初學記》卷二九獸部

《紀年》曰:宣王四十年,有兔舞鎬。《白氏六帖事類集》卷二九

案:《輯校》引有《通鑑外紀》卷三所收一條,然《外紀》未註明出《紀年》,現不入輯。《輯校》雲:“《初學記》二十九引作'宣王三年……'。”據明晉府刻本《初學記》“三”“年”之間空一字,當為“十”字,非“三年”,《輯校》誤。

〔三四〕}}<br>後二十七年,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注:“並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雲:“《西羌傳》伐太原戎在秦仲伐西戎後二十七年;條戎之役在伐太原戎後五年;下敗北戎,滅姜邑,在此後二年。據此差次以補之。”因列此役于宣王三十一年,《輯校》同。

〔三五〕《紀年》曰:}}<br>周(靈)〔宣〕王三十三年,有馬化為狐。{{*|《開元占經》卷一一八

《紀年》曰:周宣王時,馬化為狐。《廣韻》卷四(四十祃)

《紀年》曰:周宣王時,馬化為狐。《太平御覽》卷八八七咎徵部

《書紀年》曰:宣王時,(烏)〔馬〕化為狐。《太平御覽》卷九〇九獸部

案:干寶《搜神記》卷六雲:“周宣王三十三年,幽王生,是歲有馬化為狐。”當本《紀年》。

〔三六〕}}<br>後五年,王伐條戎、奔戎,王師敗績。{{*|(注:“並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六年。

〔三七〕}}<br>後二年,晉人敗北戎于汾隰,戎人滅姜侯之邑。{{*|(注:“並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八年。

〔三八〕}}<br>明年,王徵申戎,破之。{{*|(注:“並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存真》、《輯校》列于宣王三十九年。

〔三九〕}}<br>後十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注:“並見《竹書紀年》。”)《後漢書·西羌傳》注

案:《訂補》雲:“案《西羌傳》作'後十年',謂周宣王三十九後十年。宣王四十六年卒,又三年即當幽王三年。”是。《存真》、《輯校》、《訂補》均泥于杜預《春秋經傳集解後序》“惟特記晉國,起自殤叔”之語,因自殤叔始即列晉國年次,而以幽王之事附見。《後序》之語,當與《晉書·束皙傳》參證,傳文明言:“其《紀年》十三篇,記夏以來至周幽王為犬戎所滅,以【晉】事接之。”是《紀年》記周事當至幽王之亡為止,《太平御覽》所引有“幽王八年”,“幽王十年”事(見下),可證。昔人誤會《束皙傳》之“以事接之”,即為《後序》所云“編年相次”之意,實則《晉書》當脫“晉”字,所謂“以事接之”,指幽王死後方接以晉事。此處脫“晉”字,錢大昕《十駕齋養新錄》卷一三“竹書紀年”條及《二十二史考異》卷二一已指出:“'事'上當有'晉'字,刊本脫。”至《後序》所云“起自殤叔”,當謂《紀年》記晉國事起自殤叔,殤叔以前《紀年》無晉事而已。本條《存真》、《輯校》列于晉文侯元年,《訂補》以為“當作'二年'”。

〔四〇〕《紀年》曰:}}<br>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曰伯服,為太子。{{*|《太平御覽》卷一四七皇親部

《紀年》曰:幽王立褒姒之子伯盤,以為太子。《太平御覽》卷八五皇王部

《汲冢紀年》雲: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為太子。《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

案:《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引束皙雲:“案《左傳》'攜王姦命',舊說攜王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盤,非攜王。”此束皙校正《紀年》之語。《國語·鄭語》、《史記·周本紀》皆謂褒姒之子名伯服,舊釋《左傳》者亦稱之為伯服,並以伯服為攜王。和嶠、荀勖初釋《紀年》時,當據《國語》等書釋作伯服,故束皙正之。案《紀年》原文應作“般”,“般”即古文“盤”字。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七雲:“《尚書》甘盤,《史記·燕世家》作甘般。《商書》盤庚,《國語》作般庚。”甲骨文盤庚亦作般庚。“般”、“服”形近,《國語》等書因誤般為服,和、荀循舊誤以釋《紀年》,束皙正之,是。古本《紀年》當已據束皙之說作“伯盤”,後人復據《國語》、《史記》等書臆改為“伯服”,今影宋本引此一作“伯盤”,一作“伯服”,猶改之未盡者,而清代鮑刻本乃全改為“伯服”。《存真》、《輯校》未見宋本,仍作“伯服”,《訂補》已及見影宋本,亦未指出。又《輯校》、《訂補》所引《御覽》皆訛作卷八四,《存真》作八五,不誤。

《存真》、《輯校》改“幽王八年”為晉文侯七年。

〔四一〕《書紀年》曰:}}<br>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實。{{*|《太平御覽》卷九六八果部

案:《訂補》雲:“朱本無此條。”實則《存真》改“幽王”為“幽公”,列入晉幽公十年,注云:“《太平御覽》九百六十八。”《輯校》既錄此“幽王十年”條,又據《存真》收幽公十年條,誤。《存真》、《輯校》列于晉文侯九年。

〔四二〕}}<br>盟于太室。{{*|《紀年》。《北堂書鈔》卷二一帝王部

案:《輯校》誤作卷二二,《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同誤。

《左傳·昭公四年》:“周幽為大室之盟,戎狄叛之。”《紀年》所記當即此事。《存真》未收,《輯校》附于“無年世可系者”。今本《紀年》雲:“(幽王)十年春,王及諸侯盟于太室。”現姑從今本列此。

〔四三〕《汲冢竹書紀年》:}}<br>(伯盤)與幽王俱死于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餘臣于攜。周二王並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正義

《汲冢紀年》曰:幽王死,申侯、魯侯、許文公立平王于申,虢公翰立王子餘,二王並立。《通鑑外紀》卷三

案:《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弔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姦命。”此攜王即王子餘臣。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卷二七雲:“攜,地名,未詳所在。《新唐書》:《大衍歷議》謂豐岐驪攜皆鶉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攜即西京地名矣。”《國語·魯語上》:“幽滅于戲。”韋昭注:“幽,幽王,為西戎所殺。戲,戲山,在西周也。”與《紀年》同。

《存真》、《輯校》列于晉文侯十年。《訂補》雲:“《左傳》疏引原不繫年,此據《國語》與《史記》幽王十一年死,系之于此。”現列于幽王十一年。

〔四四〕《汲冢紀年》曰:}}<br>自武王滅殷,以至〔于〕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史記·周本紀》集解

《汲冢紀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通鑑外紀》卷三

《汲冢紀年》曰:自武王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通鑑外紀》卷三

案:日本高山寺藏古鈔本《周本紀》“以至幽王”作“以至于幽王”(見《史記會注考證校補》卷四頁六〇),以《集解》所引“湯滅夏以至于受”(見上)例之,是,據補。}}

{{footer}}{{PD-o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