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ion 1979024 of "竹書紀年/附文一" on zhwiki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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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 古本竹書紀年 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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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author=佚名
|times=戰國
| previous =[[竹書紀年/附文四|附文訂補]] 
| next =[[竹書紀年/附文二|附文二]] 
|type=編年
| notes    = 《竹書紀年》是戰國時期用竹簡寫成的歷史書。它是在晉武帝太康二年(281年)在汲郡的一座古墓中出土的。它記錄了從夏朝到戰國時期的歷史事件。這些記錄與傳統的官方歷史記錄有很大的不同,但它對很多事件的記載,與甲骨文和青銅銘文的記錄比較接近,並且更加可信。它們是研究先秦歷史的重要歷史資料。

晉代編纂的這套《竹書紀年》在五代以後散落無蹤。清代學者朱友等人曾收集過許多書評中引用的“竹書紀事”。 收集的結果稱為“古本竹書紀年”。王國維詳細考證、補充了朱友等的輯證,目前流通的《古本竹書紀年》基本上是朱友、王國維的考證結果,書中朱、王的注文對現代讀者閱讀、理解《竹書》有很大幫助。
}}

==附文一==

'''〔一〕'''《竹書紀年》帝王之沒皆曰「陟」{{annotate|(《韓昌黎集.黃陵廟碑》)}}

案:《存真》、《輯校》列於五帝部分「昌意降居若水」條後。《輯校》云:「此昌黎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訂補》云:「案此條似不應列於此。」「沒」,《存真》、《輯校》皆作「崩」 。今本《紀年》注作「崩」,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一云:「韓昌黎《黃陵廟碑》引注文首句『崩』作『 沒』。」《存真》、《輯校》或據今本改。《訂補》所引《路史.發揮》卷五,見本書附錄。

'''〔二〕'''獲君曰「止」,誅臣曰「刺」,殺其大夫曰「 殺」 {{*|(其事並出《竹書紀年》)}}。 {{annotate|(《史通.惑經》)}}

案:《訂補》云:「案此乃劉知幾隱括本書之語,非原文。」補於「無年世可系者」。

'''〔三〕'''執我行人 {{*|(其事並出《竹書紀年》)}}。{{annotate|(《史通.惑經》)}}

案:《輯校》附於「無年世可系者」。《春秋.昭公二十三年》:「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雷學淇《考訂竹書紀年》卷五據此列于晉頃公七年,作「執魯行人叔孫婼」。原《史通》之意,以為《紀年》書法多與《春秋》同,不必實指某事。此「執我行人」之「我」應為晉而非魯,雷氏之說非是。

'''〔四〕'''王恢,一,魏思成王時。{{*|《紀年》。}}{{annotate|(《古今同姓名錄》卷上)}}

案:《訂補》云:「案『思』乃 『惠』之誤。」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附錄已收,《訂補》補於「無年世可系者」。《古今同姓名錄》二卷,梁元帝蕭繹撰。此為元人葉森所增補,然所綴入者皆為標注,不相淆雜,原書尚可考見。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類書類。

'''〔五〕'''王莽,一,魏惠王時人。{{*|《紀年》。}}{{annotate|(《古今同姓名錄》卷上)}}

案:雷學淇《竹書紀年義證》附錄已收,與上條合為一條,云:「二人姓系未詳,事亦失考,《古今同姓名錄》引,云梁惠成王時人也。」《訂補》補於「無年世可系者」。

以上五條皆為唐代以前著述所引《紀年》,應可信從,唯或為隱括之詞,或屬簡略過甚,即強為編次,亦無年可系,因附於此。